吴英一死何足惜,司法失范恰堪忧!
法道难易
在距2011年4月7日二审开庭9个多月后的2012年1月18日下午,在离龙年春节只剩4天的兔年腊月25(在东阳等地老百姓的习惯里这一天系“小年夜”)的17时25分,小有名气的东阳吴英案二审宣判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进行。
当“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二审结果宣布之后,非常耐
布信天下乃法治关键
法治是什么?作为一种知识,已经在素有文明古国美誉之中华大地悄然得到传播。
法治怎么样?作为一种景况,尚未让追求布信天下精神的炎黄子孙能够感到满意。
为什么?口号虽已叫响,观念还应加强,行动尚有制肘,效果更需翘望。
不是吗?环顾现实,从佘祥林案到聂树斌案,从莫兆军案到邱兴华案,从崔英杰案到夏俊峰案,从王鹏案到李庄案;从
律师被逐出法庭之随想
据报道,2012年1有12日,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黎庆洪案时,抗议法庭审理程序违法,结果被宣布逐出法庭。当大批法警来到跟前欲强行将其带出法庭时,迟夙生因情绪激动当庭昏厥。
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司法图景啊?!
按照常理、常识,在刑事审判法庭上,控方、辩方和裁判方作为三种各有功能且彼此独立的诉讼角色
上联:吐故纳新幸得法治方略日显兴国优势喜看龙腾虎跃此乃民心所向;
下联:弄权乱纪几多跳梁小丑岂覆扶民典章笑谈兔起鹘落当属国运不容!
横批:法治中国
上联:法是什么?你知道我知道他也知道;
下联:治从何来?章有责民有责官更有责!
横批:法道难易?
司法腐败怎会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针对笔者就陈光武律师所谓“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一说所提出的质疑,网友一块砖头于2012-01-07 22:27:22发表《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的进一步认识》(http://bjhlf.fyfz.cn/art/1048943.htm)一文,心平气和地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力挺陈光武律师的“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一说。笔者十分欣赏
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吗?
陈光武律师在博客上转发了法制日报记者莫小松采写的新闻报道——《律师要担负起维稳社会责任》,并加了一段按语,取题为: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
司法腐败果真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吗?笔者以为值得探讨。
当下中国,司法腐败有目共睹,社会不够稳定也是众所周知。但是,如果非要说司法腐败是社会不稳定的主要
2012的新年祝福
明天就是2012新年元旦了。法道难易谨向法律博客的管理人员和各位博友致以诚挚的新年祝福!
贪官诚祸国,庸吏也殃民
今天,网上看到了关于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的消息,甚是惊讶,简直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在诸多非议间或取笑声中,笔者突然想到,我们之前谈论那些与公权力有关的劣行丑闻,总会自觉不自觉地拷问或者声讨官员的品行操守,却很少关注或者质疑官员的能力才华。其实,官员的品行操守固然重要,而官员
“异地”焉能成良方?
12月26日开始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传出消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二审草案拟增加规定,辩护人涉嫌伪证罪的,应当由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据说,这是“为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同一案件的侦查机关随意对辩护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对此,有很多的人在那里津津乐道起来。就连因